征信維護方法
首先,貸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變更重要信息時,需要及時的更新銀行信息。就拿信用卡來說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住址和手機號碼等發生變動,去銀行修改地址和手機號碼,才會可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而且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短信,確保賬戶安全。
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資金不足以歸還全部賬單金額,又不想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麽就可以及時聯系銀行選擇歸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辦理分期還款。
有壹部分人認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個人不良記錄。其實呢信用記錄是伴隨持卡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單純的銷卡並不能消除不良記錄。這個時候就應該繼續保持卡片的長期良性使用,才能通過未來的良好信用交易還個人信用記錄以“清白”。當然《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為5年,超過5年將被刪除,不過這是在還清貸款的前提下,千萬不要以為不還錢也可以消除。
征信查詢
失信者四處碰壁
個人征信系統建設的目的是方便社會公眾,為社會各界提供服務,但在實際查詢中卻出現了讓人費解的現象:部分基層銀行類金融機構由於查詢麻煩又不能收費,有的怕承擔責任,以需要領導簽字審批或以網絡不通不能查詢為由推諉,更有甚者以沒有查詢權限將查詢者拒之門外。有網民提出,作為個人征信系統的建設者,基層人民銀行縣級支行沒有查詢權限和查詢端口,面對查詢者只能束手無策。
個人失信由多種原因造成,除了確鑿的惡意失信外,還有相當壹部分屬於疏忽導致的不良信用。很多人對“征信”這個詞還很陌生,壹個疏忽就會“失信”。加之銀行工作人員在推銷信用卡時,往往大談其種種好處,對客戶的義務和違約後果語焉不詳,導致客戶對逾期還款帶來的信用汙點沒有足夠重視。此外,壹些客觀因素也會導致失信行為的發生,如當事人的還款賬號因銀行系統升級發生變更。有網民指出,個人征信記錄中的負面信息在國外會被保存7年,而企業和個人破產記錄保留10年。但在中國,對於個人征信記錄中的負面信息應保留多長時間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根據個人征信系統操作規程規定,基層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受理異議申請後,應立即轉交征信服務中心,再轉至相應的商業銀行協查,經過查詢核實回復給征信服務中心,再返回到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然後通知申請人。該過程環節多,加上商業銀行在協查中大多存在超期現象,造成異議申請處理時間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