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偽造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25張的,或者偽造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25張的,由人民法院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七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
(二)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文件;
(4)偽造信用卡。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1.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憑證總面額在壹萬元以上的;
2.偽造信用卡壹張以上,或者偽造空白信用卡十張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