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惡意透支的金額是指未還未還的款項,不包括發卡行收取的滯納金、復利等費用。惡意透支,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刑事責任:654.38+0萬元以上可判無期。
定量定性刑事責任
1萬~ 1萬元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65438+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654.38+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