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持卡人未按合同約定還款,或存在違法、違約、欺詐等惡意行為,且存在其他風險的,銀行有權選擇以下壹種或多種措施:通過信函、短信、電子郵件、電話、上門、公告等方式向持卡人催收欠款;停止使用該卡;停止所有持卡人使用龍卡;要求其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處分其保證金或質押物;從持卡人在銀行任何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必要時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責任或采取其他相應的追索措施;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建行的信用卡章程裏是這麽寫的。如果妳壹直欠錢不還銀行,妳有權從妳的儲蓄卡裏扣錢。畢竟,欠錢不還,天經地義。另外,我要提醒妳,妳的逾期很久,肯定會對妳產生影響。妳自己想想吧。以後妳辦理很多業務的時候,對方只需要查壹下妳的個人信用,就是逾期很多。怎麽才能處理成功?這與妳的未來息息相關。所以,既然還沒還,不如盡快聯系建行,搞清楚還需要還的金額,再把錢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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