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新版)第七條: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均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發卡機構要求的其他證件向發卡機構申請中信信用卡個人卡主卡。
個人卡持卡人可為其他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申請附屬卡。主卡持卡人對主卡和附屬卡項下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附屬卡持卡人對主卡項下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發卡機構根據申請人的信用狀況,決定是否發卡,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及擔保方式,是否同意申請人的辦卡申請,確定卡的種類和持卡人的信用額度。
擴展數據:
根據《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新版)第十條:
申請人同意發卡機構可以向任何相關方核實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約定的情況下,發卡機構可以向第三方提供持卡人的相關信息。無論審批通過與否,信用卡是否終止,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均不予退還。
持卡人在領取中信信用卡時,應立即在中信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中簽署與申請表相同的簽名,並在使用中信信用卡進行交易時使用相同的簽名,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持卡人負責。
中信銀行-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