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商還款。
大部分朋友在貸款逾期入住後都不想放棄,壹般會選擇分階段協商解決,避免催收起訴。
協商報銷的行為適用。這些人想還錢,卻無力全額報銷!如果單純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起訴和催收,那麽即使和銀行協商,也無法履行還款,壹切努力都是徒勞,還是會回到催收和訴訟的問題上。
那麽讓我們回到談判上來。我們發現後壹定要去銀行嗎?有人可能會說,當然可以,但也有人會說,沒錢怎麽談判?我舉個例子幫助妳理解。
如果招行有7萬多張信用卡,他的最高月薪是5000,他的月收入是每天3000的業務員。我壹直接電話的時候,朋友已經協商要求報銷,也已經要求每月報銷3000元。收藏也表達了要求。
但是沒多久我朋友就因為身份問題和收藏影響被炒了。由於沒有收入來源,反復交涉也沒有後續。隨後,流量客服和中信客服電話積極協商,均被拒絕。
而這個案子讓我開始思考壹個問題。在完全喪失還款能力的前提下,我們有沒有想過談判的最終目的?當談判的唯壹目的是避免訴訟時,為什麽要談判?還不收藏?談判成功後,如何履行償債義務?如果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如何應對訴訟?
這是大多數借款人應該考慮的三個矛盾的問題,因為這才是談判對妳的真正意義。如果真的沒有支付能力,前面的路,談判不是最重要的,很多人失業或者長期沒有收入。現在最重要的是工作,增加自己的收入,或者增加自己的價值。
所以,沒錢的話,重點應該是投幾份簡歷,面試幾家公司,因為借款人需要知道自己沒錢,那怎麽跟人談呢?妳的誠意在哪裏?銀行的目的也是需要妳還款。不要把銀行當成慈善機構,壹再違背對銀行的承諾,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影響。
這個時候妳應該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如何提高個人的收益能力上,而不是擔心自己多久會被銀行起訴,催收什麽時候來。這並不能解決妳目前的困境,只會增加妳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