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復雜壹點的是人家有刑法,有個人信用記錄。
刑法中有壹個條款叫“信用卡詐騙罪”。他們只要盡到了告知的義務,就沒有責任,然後就可以依據這個條款起訴。
“告知”其實很簡單。當妳申請信用卡時,妳留下妳自己的電話號碼和緊急聯系人的電話號碼。他們可以打電話。不管有沒有人回答,人家已經“知情”了。
而且如果妳不按時還款,他們會很機械的給妳計算利息和罰息...這樣妳的賬戶會欠越來越多的錢!
如果妳欠銀行壹大筆錢,那麽銀行可以提起訴訟,即使妳不露面,也可以缺席判決,然後就可以“追”了。
即使妳最後不走法律渠道,他們也會如實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中心舉報妳的欠款和還款記錄,也就是大家平時說的“個人信用記錄”,記錄保存五年。
壹般有連續三次逾期記錄的,稱為嚴重不良記錄。嚴重的不良記錄可能會讓妳無法申請貸款、其他信用卡等業務;如果是個別時間的不良記錄,可能會影響妳貸款的利率。不僅銀行貸款會查,妳找個人或者小機構借錢,人家肯定會查。
想想吧。別人查妳個人信用五年不良記錄,別人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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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是我能想到的。請繼續添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