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臨時身份證的,需提供有效期3個月以上的二代臨時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要求士兵提供軍人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可以用護照、居住證或就業證;臺灣人可以用臺胞證和就業證;港澳人士可使用回鄉證和就業證/居住證;
②工作證明:可以是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註明具體公司名稱、部門、崗位、收入,並加蓋公司公章或人事章),也可以是由發起人驗證並標註的工作許可證/執照復印件;
(3)財力證明:可以是銀行出具的工資單記錄,也可以是所得稅代扣憑證,還可以是房產證/汽車行駛證/銀行定期存款證明等復印件。
其他可供參考的文件包括:最近6個月的社會保險個人賬戶清單、水電煤氣賬單、他行信用卡賬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