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借記卡:16周歲以下,需要監護人攜帶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子女身份證到銀行辦理借記卡。16周歲,子女可攜帶身份證到銀行辦理借記卡,但網銀服務需要等到18;
2.銀行信用卡:18周歲以下,兒童只能申請壹張附屬信用卡,且需監護人授權。已滿18周歲,可攜帶身份證到銀行辦理信用卡。
辦理銀行卡的註意事項如下:
1.銀行卡年費。有些銀行會向申請人收取壹定的年費,壹般為10元,每年固定時間收取壹次。如果申請人申請的銀行卡僅使用壹次,可以考慮在使用後註銷該卡,以避免支付更多的年費;
2、是否開通電子商務。在辦理銀行卡時,銀行工作人員會主動推薦您辦理相關的電子業務,如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對於這種業務,客戶可以自由選擇和辦理,不存在任何約束。用戶要根據自己的需求來處理;
3.第三方賬戶的開立。常見的三方賬戶是基金賬戶、股票賬戶、貴金屬賬戶等理財賬戶。對於有這方面理財需求的客戶,在辦理銀行卡時,可以請銀行工作人員壹起開通。需要註意的是,股票賬戶只能與壹個銀行賬戶簽訂協議。如果想換銀行,需要先解除之前銀行賬戶的合同。
綜上所述,10歲可以辦理銀行借記卡。但年齡在10-16之間時,申請人需要有監護人陪同。壹般需要監護人的身份證和家庭戶口本。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請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核合格後為其開立註冊賬戶;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申請單位卡;銀行卡及其賬戶僅供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