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的信用卡(貸記卡),到底是簽名交易安全,還是憑密碼支付安全?壹些銀行的信用卡(貸記卡)章程規定:凡使用密碼運行的交易,發卡機構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為持卡人辦理的刷卡消費、存取款、轉賬結算、網上支付、手機支付、電話支付等各類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持卡人申請並開通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超過賬戶信用額度使用信用卡(貸記卡)時,如滿足相關監管要求,除按相關計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還要對超過賬戶信用額度部分,按月支付5%超限費。也就是說,壹旦臨時提高了信用額度用卡,應及時向銀行要求調回到原來的額度。
如果某壹天妳使用了幾年的信用卡(貸記卡)突然用不了了,壹點兒也不用意外——這張信用卡(貸記卡)可能到期了。壹些信用卡(貸記卡)發卡銀行規定,信用卡(貸記卡)的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過期自動失效,但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貸記卡)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信用卡(貸記卡)卡片失效而終止。發卡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及持卡人歷史用卡記錄,有權決定是否為持卡人更換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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