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壹定是不能還債的不良影響。信用卡逾期、惡意違約、被公安機關處理等情況納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庫。所有銀行都可以享受這些信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九條規定,高消費令發出後,有下列兩種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終止高消費令。
1.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有效擔保或者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銷限制消費令。
2.被執行人已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通過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高消費限制令。
: 1.什麽是限制高消費?
限制高消費是指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為:1。乘坐交通工具時,應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等二等艙以上的艙位;2.星級酒店、賓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的高消費;3.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裝修高檔住宅;4.租用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辦公場所;5.購買運營非必需的車輛;6.旅行和度假;7.孩子上私立學校,收費高;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和金融產品;9.生活工作中不需要的其他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是單位的,限制高消費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不得使用該財產。單位進行上述消費行為。
二:什麽是信用卡?
信用卡又稱信譽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向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發放的信用憑證。形式是正面印有姓名、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印有磁條和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在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會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壹定額度內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