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減少信用卡利息和費用規則相關行政幹預,優化信用卡預借現金服務,規範信用卡交易信息,保護持卡人合法權益。新規定將於2017 10 1生效。
《通知》取消了現行的信用卡透支利率統壹標準,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通知》取消了現有的透支消費免息還款期最長期限、最低還款額標準及附加條件等規定,由發卡機構基於商業原則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確定;取消滯納金,發卡機構與持卡人約定違約金;取消超限費,規定發卡機構不得收取服務費利息。
《通知》優化了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的管理機制,對預借現金業務的取現、現金轉賬、現金充值等類型進行了明確規定,並制定了改進服務、規範管理的相關要求。持卡人通過ATM提前支取現金的每日累計限額由2000元提高至654.38元+0,000元。
擴展數據:
《通知》還支持放開信用卡透支利息計算結算方式、超額部分是否收取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等相關政策限制。如果以30%的新規為例,持卡人的賬單日為每月7日,5月1日信用卡20000元,5月25日最低還款額2000元,6月7日賬單利息242.9元。
相比之下,如果按照目前的利率水平計算利息,持卡人將需要支付347元的賬單利息,而在新規下,持卡人每月還款可節省約100元。
此外,根據現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各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不得低於當月透支余額的10%,最長免息還款期為60天。但新規取消了對上述兩項指標的限制,銀行根據自身經營策略和持卡人風險靈活決定最低還款額和免息還款期。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