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最早產生於哪個國家
信用卡最早於1915年起源於美國。
最早的信用卡出現於19世紀末。19世紀80年代,英國服裝業發展出所謂的信用卡,旅遊業與商業部門也都跟隨這個潮流。
但當時的卡片僅能進行短期的商業賒借行為,款項還是要隨用隨付,不能長期拖欠,也沒有授信額度。
據說20世紀50年代的壹天,美國商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在紐約壹家飯店招待客人用餐,就餐後發現他的錢包忘記帶在身邊,不得不打電話叫妻子帶現金來飯店結賬。
因而深感難堪,於是麥克納馬拉產生了創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麥克納馬拉與他的好友施奈德合作投資壹萬美元,在紐約創立了“大來俱樂部”(DinersClub)。
即大來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來俱樂部為會員們提供壹種能夠證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會員憑卡片到指定27間餐廳就可以記賬消費,不必付現金,這就是最早的信用卡。
這種無須銀行辦理的信用卡的性質屬於商業信用卡。1952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富蘭克林國民銀行作為金融機構首先發行了銀行信用卡,成為第壹家發行信用卡的銀行。
擴展資料:
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九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對信用卡風險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標準如下:
(壹)正常類:持卡人能夠按照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前(含)足額償還應付款項。
(二)關註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在1-90天(含)。
(三)次級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為91-120天(含)。
(四)可疑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在121-180天(含)。
(五)損失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超過180天。在業務系統能夠支持、分類操作合法合規、分類方法和數據測算方式已經中國銀監會及其相關派出機構審批同意等前提下。
鼓勵商業銀行采用更為審慎的信用卡資產分類標準,持續關註和定期比對與之相關的準備金計提、風險資產計量等環節的重要風險管理指標,並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信用卡業務操作風險的防控制度和應急預案,有效防範操作風險。以下風險資產應當直接列入相應類別:
(壹)持卡人因使用方式申領、使用信用卡造成的風險資產,壹經確認,應當直接列入可疑類或損失類。
(二)因內部作案或內外勾結作案造成的風險資產應當直接列入可疑類或損失類。
(三)因系統故障、操作失誤造成的風險資產應當直接列入可疑類或損失類。
(四)簽訂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後尚未償還的風險資產應當直接列入次級類或可疑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