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性質很難確定。妳知道妳的卡是什麽時候被朋友拿走消費的嗎?知道是借,不知道是偷。
壹、借款時:
1.銀行:銀行不允許把信用卡借給別人,屬於違規使用,無法核銷。如果銀行得知妳有這樣的行為,會降低信用額度,甚至把妳列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記錄黑名單。
2.商戶:所有支持信用卡消費的商戶都會接受培訓。培訓要求客戶在刷卡消費後,核對簽名與卡背面簽名是否壹致。如果不壹致,則交易不能成立。但是如果有密碼的話,先檢查壹下,基本沒有簽名的要求。
第二,在挪用公款的情況下:
很簡單。直接起訴是刑事案件,但是妳知道妳的卡是借的,妳知道大額透支沒有還,妳也有責任。
1.銀行:告知銀行卡被盜,賬戶被凍結,銀行會報警立案。妳需要先退單,結案後再從違約金中退,但不要指望因為妳報案太晚就退給妳。
2.商家:如果能證明卡是被盜刷的,那麽商家就可以免除部分信用卡清單,因為他沒有輸入簽字的義務。
最後,我勸妳盡快還錢。
1.銀行發卡的時候就明確了,卡不能借給別人。如果銀行不追究妳的行為,那將是莫大的恥辱,如果妳不還錢,妳將遭受重大損失。
2.妳說證據,是需要證明妳朋友向妳借卡的時候承諾按時還款,現在還沒還。聯系銀行和銀聯查詢交易記錄,聯系商戶取購物單。沒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