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對於“無密碼卡”類型的信用卡,由於持卡人刷卡時不需要輸入密碼,只需核對商戶簽名即可。壹旦丟失,很容易被盜。因此,在信用卡丟失被盜的情況下,如果信用卡使用密碼消費,法院通常會判決持卡人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是刷卡簽字消費,法院通常以持卡人未妥善保管信用卡為由,判決持卡人承擔10%至50%的財產損失,因此存在過錯。支持信用卡刷卡的商家有義務檢查簽名是否與“預留簽名”壹致。如果商家未盡到這壹義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將根據商家的過錯程度,判定商家承擔壹定比例的剩余損失。
三、對於“口令卡”類型的信用卡被盜刷,發卡銀行有義務為發卡機構提供安全的交易環境,以保證持卡人卡內資金的安全。因此,這類信用卡被盜刷時,除非能證明持卡人對盜刷者提供了幫助,或者持卡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否則,發卡銀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發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具體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壹)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四)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其他情形。
數額超過5000元的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