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是個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通信信息、居住信息、工作信息和信用信息總體評價。
第二類是貸款匯總信息,包括每筆貸款的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
第三類是信用卡/準信用卡相關信息,包括每張信用卡的基本情況,消費情況,還款情況。
第四類是其他個人信息,包括水電費、物業費、公積金繳納等信息,以及征信機構的詳細名單。
那麽,什麽情況下個人的征信行為會對信用記錄產生影響呢?
個人貸款和信用卡壹般分為以下幾類:及時還款、逾期、延期、凍結、停付、拖欠利息等等。
按時還款很好理解,證明我們每個人的信用記錄都很好,征信不會有瑕疵。唯壹的就是如果貸款或者信用卡多了,征信就比較復雜了。
延期是指暫時無力償還銀行貸款,與銀行協商延長還款期限。這種方式不影響征信,只是銀行會不會同意的問題。
但是逾期和拖欠利息的問題比較嚴重。這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征信有問題,就是沒有按時還款,征信記錄上有不良記錄。
壹般銀行和客戶談審核規則的時候,會有“連續三次,連續六次”的說法,也就是說如果兩年內逾期三次,銀行壹般會拒絕妳的貸款申請。
其實除了這個要求,銀行還有更詳細的規章制度,只涉及具體的審批要求,不方便廣泛宣傳。民間壹直流傳,不“累三次”基本符合銀行規定。
至於凍結止付,壹般都是以信用卡的狀態出現,性質也比較嚴重。銀行不會無緣無故凍結卡和止付。除了客戶可以自己要求凍結,其他情況都是因為逾期銀行采取了風控措施。
很多人會說,征信不好沒關系。只要五年過去了,就不會有任何痕跡。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不是的。我只能說這個解決方案是壹知半解。
2013之前,我們當時的征信管理辦法規定信用記錄要永久保存,但是2013修訂了壹個版本的《征信業管理條例》。
在這個規定中,首次明確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五年,所以很多人覺得五年後所有不良記錄都會被消除,今年所有逾期記錄最遲在2026年自然消除。
這種理解太誤導人了。有些朋友甚至認為國家放寬了要求,征信不重要,只要五年內不申請貸款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