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
1.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
2.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要求各發卡銀行定期上傳客戶的消費和還款記錄,不能篡改。銀行不會對使用記錄做任何差評,只是如實反饋歷史使用記錄,不做任何主觀判斷。如果妳以後辦理貸款業務,貸款銀行會綜合參考妳的信用記錄,不僅是壹定時期的,還有消費和還款的良好記錄,會不斷增加信用。
3.信用卡還款信息將被央行征信系統記錄24個月,即信用卡逾期還款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將在征信系統保存兩年。如果用卡終止,對應的記錄不會滾動,而是長期保存。因此,信用卡逾期還款後,最好不要在還清欠款後立即註銷信用卡,而是堅持用卡兩年以上,期間保持良好的信用,使不良記錄通過滾動記錄從征信系統中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