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根據個人的經濟實力和以往的信用記錄給予信用額度。這個授信額度不需要抵押,不需要擔保。辦理信用卡時填寫的房產、汽車產品只是銀行的征信,並不是房貸,填寫的聯系人也不是擔保人。持卡人不交錢也沒關系。持卡人不按時還款,會被銀行起訴;但如果持卡人死亡,信用卡欠款大部分會被銀行作為壞賬處理,數額特別巨大的可能會被銀行起訴。
如果信用卡欠款不多,銀行會聯系家屬,但家屬拒絕配合還款,銀行也沒辦法。畢竟是信用卡,純信用擔保。幾百幾千打官司不劃算,打官司本身就有成本。
如果數額特別巨大,銀行還是會起訴的。如果持卡人配偶還健在,會起訴要求配偶還款。如果沒有配偶,就會要求繼承人償還。當遺產不足以支付欠款時,繼承人無需償還剩余欠款。
如果持卡人死亡,沒有遺產,不還款直接告訴銀行就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六十壹條繼承人應當以所取得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責任。
第壹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法定繼承人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遺囑人和受遺贈人按照收益比例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