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因為隨時上門、信用記錄不良、起訴等催收方式而被債務人反感。
催收輕,債務人不還錢;如果提醒比較重,很容易觸動違規的“暴力催收”。
除了催收的嚴重程度不同,還有壹些債務人明顯逾期兩三年,卻無人催收。有的債務人剛剛逾期,卻不斷催收。信用卡催收有什麽令人困惑的操作?
如果債務人有“偷懶”的心思,頑固拒絕還錢,並采用各種“反催收”手段,或逃避債務,銀行或催收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人力、物力成本去尋找債務人。即使找到了,債務人仍然拒絕回款。“有水遮,有兵堵。”無論是拒不還款還是表面上敷衍了事,最終都沒有償還欠款。
很難籌集資金。綜合考慮後,自然不會重點催收這類債務人。
催收款項按欠款的壹定比例結算。在同樣的催收頻率下,欠款金額越大的債務人,可能能夠催收的欠款越多,對應的催收款也越高。
除非銀行對負債有明確的規定,比如每壹個委托的案件都需要明確的反饋,或者所有逾期三個月以上的案件都要“出國訪問”核實具體情況。
有時候,停止狂奔就像“暴風雨前的寂靜”,看似風平浪靜,實則暴風雨將至。
是否起訴,何時起訴,以民事還是刑事案件的名義起訴,完全由銀行決定。
催收,從另壹個角度來說,其實就是銀行給的寬限期和還款機會。
如果催收被叫停,也可能意味著銀行幹脆不再和債務人談,而是采取“起訴”的方式,想通過法律途徑直接維護自己的權益。
壹旦債務人被銀行起訴,幾乎99%肯定債務人會敗訴。畢竟,世行不會打沒有把握的仗。
綜上所述,每個債務人催收的情況不壹樣,不代表停止催收就壹定是好事。或許背後還隱藏著很多其他的風險。但是對於信用卡債務來說,逃避和躲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應該勇敢面對問題,盡快擺脫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