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代還通常指當持卡人的信用卡最後還款日到期時,無法全額還款,可以委托他人代還,之後再以刷卡消費的形式,將還款金額刷出,把資金返還給幫還款人,這種服務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尤其是在持卡人無法按時還款,而委托他人幫助還款以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的情況下。
2、如果代還服務涉及到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現金,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非法經營。
3、根據刑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且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4、因此,信用卡代還業務在合法範圍內是允許的,但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任何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