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超過三個月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追債公司就可能會上門。
銀行,在持卡人第2個月不還錢時候,會給妳發短信、郵件,然後電話通知。在第3個月的時候,變成追債公司催款了。
如果沒錢還全款,那麽就還最低還款額,如果連最低都還不上,就多少還壹點。這樣就可以多爭取壹個月的時間。如果在多出來的那壹個月能找到錢,將欠款全清,銀行也不會來找妳。
逾期超過三個月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
銀行會凍結妳卡片並將妳列為禁入類客戶(黑名單),同時還會起訴妳信用卡詐騙及惡意透支,法院強制執行。起訴後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法院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是信用卡業務中的主要風險形式,屬於信用卡詐騙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