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解決,欠信用卡已經被銀行起訴的,首先可以與銀行協商解決,制定還款計劃,請銀行撤回民事訴訟。以免影響個人征信,如果持卡人有還款能力的,最好及時還款,還款後銀行壹般會撤銷訴訟。如果不還款,被法院判決償還欠款,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2、積極應訴,如果私下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由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達成還款協議。如果銀行不同意調解的,應當按照判決書的內容,積極主動還款,避免進入執行程序影響個人征信,如果被告人在壹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如果持卡人要應訴的,可以寫答辯狀,在答辯期限內提交給人民法院應訴,也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應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