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信用卡是指記錄持卡人賬戶相關信息,具有銀行授信額度和透支功能,為持卡人提供相關銀行服務的各種媒介。
我國相關法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信用卡的規定的解釋》)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
信用卡消費是非現金交易支付方式,消費時無需支付現金,賬單日還款。
信用卡分為信用卡和準信用卡。信用卡是指持卡人有壹定信用額度,可以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按規定存入壹定數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準貸記卡。信用卡壹般指信用卡。
手續費:在辦理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服務費”壹詞解釋為“做事的程序”。比如辦理“貸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等等。
因此,“手續費”可以解釋為:代他人辦理相關事宜收取的壹種勞務報酬;或者對於委托人來說,屬於他人代為辦理相關事宜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如:證券交易手續費、代理出票費、代扣手續費、國債代理費等等。
從納稅角度看,經營者收取的各種代理費應視為應納稅所得額,繳納增值稅;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後,還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壹種情況,為稅務機關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屬於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等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