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如果您沒有因為信用卡詐騙罪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或因未返還信用卡金額而被銀行起訴的話,可以辦理出入境手續的。請您及時將所欠款項還清,以免在以後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