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持卡人想讓家人使用信用卡,可以在發卡行辦理附屬卡。附屬卡由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為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辦理,附屬卡掛在主卡下,附屬卡* * *享受主卡額度。
附屬信用卡附屬於主信用卡,功能相同,使用同壹賬戶(即用附屬信用卡消費後,計入主信用卡的賬單),但卡號不同。申請附屬卡時,需要向發卡機構提供主卡持卡人姓名、出生日期、證件號碼、附屬卡申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
辦理附屬卡的年齡應在16周歲(含)以上,部分附屬卡的年齡只需在13周歲(含)以上即可。副卡金額由主卡持卡人控制,主卡持卡人可以為副卡設置每個賬單周期(包括消費和取現交易)的流量。
主卡持卡人可按任意比例調整副卡信用額度,最低可降至0,不能高於主卡信用額度。
信用卡是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向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發放的信用憑證。信用卡的形式是正面印有發卡行名稱、有效期、編號、持卡人姓名等內容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會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額度內透支。
最早的信用卡出現在19年底。上世紀80年代,英國服裝業發展出了所謂的信用卡,旅遊和商業部門也緊隨其後。但當時卡只能用於短期商業信用,錢還是要按需還,沒有長期違約,沒有信用額度。20世紀50年代,美國曼哈頓信貸專家麥克納馬拉在壹家餐館用餐。因為沒帶夠錢,他只好讓妻子寄錢。這讓他覺得很尷尬,於是組織了Diners Club(英文:Diners Club)。會員可以攜帶用餐簽帳卡到27家指定餐廳消費,無需支付現金。這是最早的信用卡。富蘭克林國家銀行是第壹家發行信用卡的銀行,其他美國銀行也紛紛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