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手續費=分期總金額×每期手續費費率,每期手續費最低收費額為5元,3期每期0.9%、6期每期0.75%、10期每期0.70%、12期每期0.66%、18期0.68%、24期0.68%。賬單分期的申請是否通過,以我行信用卡中心綜合評定結果為準。
賬單分期申請成功後,當期賬單只需償還賬單分期以外的金額,分期首期應還本金金額(分期每期應還本金=分期本金總額÷分期期數)和手續費下月賬單體現。
若申請賬單分期壹經審核通過,則不能撤銷,不能對分期金額和期數進行更改,已成功辦理賬單分期業務中尚未償還的分期款項需要提前清償,如需辦理,可致電我行信用卡客服熱線申請。申請通過後未出賬本金和手續費壹次性結清,需壹次性還清賬單金額。(商務卡無分期業務)
以下交易無法申請賬單分期:預借現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項費用(如年費、利息、滯納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費)、房地產交易、預授權交易以及我行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交易。(商務卡無分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