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信用卡連續還款。2.月供累計逾期或未還。3.每月汽車貸款還款或不還款的累計期限。4.如果貸款利率提高,“月供”仍按原金額支付,產生逾期利息。5.如果激活後不使用“睡眠信用卡”,也會有年費。如果不交,會有不良信用記錄。6.信用卡透支和按揭貸款不按時還款。7.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未按時還款。8.債務等經濟糾紛也會影響信用記錄。9.水、電、煤氣費不按時交。10,個人信用卡套現行為。11.學生貸款拖欠未還。12.手機收費和銀行卡收費掛鉤。手機停機後未辦理相關手續,因未交月租費逾期未還。13.信用卡欠費記錄是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或者身份證復印件生成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規定》第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向政府有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機構、行業協會等通報。,使有關單位能夠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支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的失信行為負責。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知征信機構,征信機構應當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CPPCC委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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