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五條發卡銀行不得為信用卡轉賬(轉出)和取現提供信用額度以外的信用卡服務。信用卡透支轉賬(轉出)和取現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信用卡取現的信用額度。
發卡銀行應在信用卡合同(協議)中明確約定以持卡人相關資產償還信用卡貸款的具體操作流程,未經持卡人授權,不得直接以持卡人資產沖抵信用卡應收賬款。
擴展數據:
?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收單機構應當立即終止接受偽卡、非法記錄信息、欺詐套現等違法行為的商戶的銀行卡交易,並向公安部門報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相關情況。
將商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相關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並主動報送中國銀聯銀行卡風險信息共享系統。
第三十六條?因管理不善,對多次故意受理偽卡、違規記錄信息、套現、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收單機構,中國人民銀行要予以通報,限期整改。
百度百科-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