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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立案標準

信用卡立案標準

信用卡立案標準是五千元,信用卡5萬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信用卡透支罪立案標準

信用卡惡意透支的立案標準如下:

1、信用卡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信用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2、惡意透支信用卡壹萬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以信用卡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罪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信用卡惡意透支的處罰是什麽

1、惡意透支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

2、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3、而對於進行信用卡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

信用卡立案標準

(壹)、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進行信用卡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2、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這裏主要包括三種情形: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樣式、圖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繪、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來,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進行支付結算的各種服務等。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廢的信用證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交回發卡銀行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的。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者轉讓。所謂“冒用”,是指行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對於本罪,立案標準第2項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曾對“惡意透支”作過司法解釋,即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準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發卡銀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為。1997年刑法對“惡意透支”作了立法解釋,即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信用卡使用者在使用中,應按照銀行的規定進行食用辦理。我國的銀行會根據這類使用人員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壹旦出現違規的情況,銀行有權對這類人員的信用卡進行註銷辦理。信用卡使用人員壹定要積極的根據規定進行使用。

信用卡刑事立案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活動,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或者,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或者,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惡意透支的構成信用卡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信用卡立案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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