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是否屬於惡意透支,首先要看持卡人逾期金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的標準,還要看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逾期。如果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就會被認為是“惡意透支”。
信用卡逾期金額的判定標準:
信用卡逾期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萬元的,屬於刑法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屬於刑法中的“數額巨大”;654.38+0萬元以上的數額屬於刑法中的“數額特別巨大”。
信用卡逾期金額10000元以上,逾期三個月以上,銀行兩次仍不還款的,屬於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逾期6次以上且壹次未還的,將被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列入黑名單。銀行會凍結未還款者的信用卡賬戶,並將未還款者加入黑名單。欠費記錄可能反饋到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記錄,導致持卡人無法正常申請住房抵押貸款。
對於信用卡逾期的用戶,銀監會賦予其申請個性化分期的權利。因此,用戶可以向相應的銀行申請分期償還當前的逾期債務。在還款壓力減小的情況下,後續還款會更容易。需要註意的是,如果達成個性化分期計劃,就不會再次逾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5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證詐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手段進行信用證欺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