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欠款的後果:如果惡意欠款的數額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或者規定的期限,仍然聯系銀行持有人,壹般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是欠錢不還的問題。銀行可以去法院起訴,然後法院判決持卡人還錢,依法強制執行妳的其他個人財產。
但如果持卡人故意逃避債務,逾期不還或經銀行催收後仍不還,且與銀行失去聯系,銀行可能會判定持卡人惡意透支,會向公安局報案查處,依據刑法執行。
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詐騙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被判定惡意欠費,只要妳再用身份證使用該場所,就會被有關部門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