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們都喜歡刷信用卡消費,並且有不少人是過度透支,結果信用卡還不上了,就想強制上岸,認為反正自己沒錢還了,幹脆不還款等處罰就行了。那麽,這麽做真的可以嗎?欠了信用卡的錢處罰就能不用還了嗎? 這其實是壹種很天真的想法。處罰只是妳強制上岸要承擔的後果,銀行讓妳處罰的最終目的還是讓妳還款,妳不還款就得遭受這種損失。但是處罰又並不代表欠款就壹筆勾銷了,當處罰出來後妳還是要繼續還款的,要是不還款,銀行會再讓妳處罰都有可能。 所以,欠信用卡的朋友,還是不要走強制上岸這條極端的道路,欠信用卡的錢就是欠國家的錢,不管妳想什麽方法強制上岸,只要想不還款就是行不通的。別以為可以通過更換聯系方式、搬家、換工作單位等方式失聯,讓銀行找不到妳。 而壹旦妳這麽做了,銀行十有八九會去法院起訴,而法院判決後妳就會成為在逃人員,任妳隱姓埋名,東躲西藏,遲早會有壹天會落網,等待妳的將是漫長的牢獄生活,出來後銀行還會繼續向妳催收。 由此可見,信用卡強制上岸等處罰是行不通的。如果實在還不起欠款,建議妳不管怎麽樣,都要每個月還壹點,還多還少不是問題,重要的是表現出妳的還款意願,這樣就算逾期了,也是不會被抓去處罰的。 當然,最好的辦法還是和銀行協商還款,簽訂個性化還款協議後將欠款分成5年還款,每個月要按協議還款,雖然少不了要出點手續費,但是相對於逾期後利息利滾利來說,這種還款方式還是比較劃算的。 總而言之,大家欠信用卡還不上,不要抱著強制上岸等處罰的想法,畢竟國家的錢可不是處罰就能壹筆勾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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