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是指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信貸、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應用使“無支票、無現金社會”的夢想成為現實。
綁定服務
從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來看,銀行要求客戶將原磁條卡更換為芯片卡,屬於單方變更原合同。應當與消費者協商壹致,盡量減少對消費者的不利影響。
銀行的換卡行為會給消費者造成諸多不便,如費時費力,原綁定交易因卡號變更需要重新調整等。銀行本著客戶第壹的原則,盡量采用換卡而不是換號的升級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雖然很多銀行都推出了“換芯不換號”的服務,但只是針對部分銀行卡和客戶群體。多家銀行提醒,換卡的同時會更換卡號。市民要註意的是,之前銀行卡綁定的壹些業務需要重新辦理,如水、電、氣、房貸、車貸等各種代扣業務,以及綁定的信用卡賬戶、支付寶賬戶、證券賬戶等。必須在第壹時間全部重新處理。
外資參與
2015年4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批準國務院《關於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自2015年6月22日起施行。對銀行卡清算市場實施準入管理和有序規範,是擴大金融開放和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舉措。
決定要求,在中國境內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成為銀行卡清算機構。
決定授權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實施細則,以及相關審慎監督管理措施,按照分工實施監督管理,防範銀行卡清算業務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