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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也叫借記卡,是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向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發放的信用憑證。它是壹種卡片,正面印有姓名、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條。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限額內透支。
我國相關法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信用卡的規定的解釋》)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1-2]。2017 12 1,《公共服務領域英語翻譯與寫作規範》正式實施。
信用卡的不良信用記錄,也就是黑名單,是銀行審查是否發放貸款的首要考慮因素。當前信用記錄保存5年,在此期間,當事人應當清償債務,不能新增逾期記錄,否則從最近壹次不良記錄發生的時間起順延,需要避免新的負面記錄的發生。如果妳有不良信用記錄,也不是絕對不能申請貸款。要看妳不良記錄的原因,頻率,程度。
那麽如何消除信用卡不良記錄呢?
如果妳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有不良記錄,千萬不要註銷卡,也不能坐視不管。而是在還清債務後繼續使用2年,並在期間保持良好記錄,這樣可以覆蓋之前的負面記錄,因為在征信報告中只能看到最近2年的記錄。
征信報告顯示近兩年的信用記錄是真實的,但前提是我們能查到前兩年的個人信用情況,沒有任何不良記錄。如果曾經有過逾期還款的不良記錄,那就有必要說點別的了。
最新的《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六條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五年,超過五年的予以刪除。在不良信息保留期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進行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