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首次申請本行信用卡的客戶,不得采用全流程自動發卡的方式發行信用卡。信用卡申請人出現以下情形時,應嚴格審查並加強風險防控:
(壹)在身份信息系統中留下相關可疑信息或者犯罪記錄的;
(二)征信系統中無信用記錄;
(三)在征信系統中有不良記錄;
(四)征信系統中有多次銀行貸款或信用卡信用記錄的;
(5)單位辦理的出差卡、公務購物卡;
(6)從其他渠道獲得的風險信息。
擴展數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發卡銀行應當建立健全信用卡申請人的信用審查制度,明確管理架構和內控機制。
第四十壹條發卡銀行應當對信用卡申請人進行信用調查,充分核實並完整記錄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財務狀況、消費和信用記錄等信息,確認申請人有固定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或者可靠的還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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