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刷卡不能轉到支付寶提現。央行發布關於向社會公開征求《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意見的公告,公告提出,客戶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為支付賬戶充值。
公告第二十條稱,客戶應通過關聯銀行賬戶為支付賬戶充值。未關聯銀行賬戶的,可通過非關聯銀行賬戶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僅限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的同壹支付機構預付卡為支付賬戶充值。
通過非關聯銀行賬戶或同壹支付機構預付卡充值的,同壹客戶的充值金額月累計不得超過1000元。通過同壹支付機構預付卡充值的資金僅限用於互聯網支付,不得贖回。
擴展資料:
付卡轉賬至支付賬戶的,僅限其用於消費,不得通過轉賬套現或者變相套現。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本機構發行的預付卡向支付賬戶轉賬的,應當按照《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2〕第12號公布]相關規定對預付卡轉賬至支付賬戶的余額單獨管理,僅限其用於消費,不得通過轉賬、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等形式進行套現或者變相套現。
央視網-客戶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為支付賬戶充值
百度百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