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滯納金。所謂信用卡滯納金,是指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含)未還款或還款金額低於最低還款額時,按規定應向發卡行支付的費用。
2.逾期利息。用戶用信用卡透支後,壹般會有壹個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還款期,即只要持卡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還清全部透支費用,持卡人上月的所有支出將不再享受銀行的免息待遇,循環日利率高達萬分之五,即年利率達到18%。
3.訴訟費用。如果用戶透支2個月還不還款,銀行會打電話提醒用戶還款。如果不還款,銀行會讓律師給用戶發律師函。
4.不良信用記錄。信用卡用戶逾期還款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全國聯網。居民個人只要在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請過信用卡,或者為他人提供過擔保,在國內任何壹家商業銀行都可以查到信用報告。
5.惡意透支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及相關司法解釋,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將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構成要件是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且被發卡行催收3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