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逾期行為,用戶需要向銀行支付壹定的罰息,通常是不退的。
1.什麽是違約金?先把概念搞清楚。
信用卡罰款,以前叫滯納金。指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金額低於最低還款額時,持卡人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所要支付的違約金額。
比如持卡人張三刷卡消費了2000元,這張賬單最低還款額是200元,但張三在最後壹個還款日只還了100元,那麽這未還的100元將被收取違約金。
對於持卡人逾期還款,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的收取方式和標準。不過各大銀行都是比最低還款額少收5%。
2.以前的滯納金和現在的違約金有區別嗎?
“滯納金”也是按照未還最低還款額的5%收取,但是這個滯納金是按月復利的。如果不是壹直支付,年利率高達60%。目前銀行已取消“滯納金”,改為“違約金”,仍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但不再復利。
三、信用卡退款有幾種情況。
1,符合《民法通則》關於免除民事責任的規定,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違約,但是這個原因需要拿出證據,而且期限不會很長,也就是壹到三個月。這是違約金。
2.對未償還的透支金額收取的復利和相關的服務管理費可以退還。不過這個比較麻煩,因為不僅妳查不出來有沒有這個費用,銀行也不壹定能查出來,因為央行規定的票據保存備查期限是兩年,兩年後銀行系統會自動刪除,這個就看妳的運氣了,也不壹定能說壹個月就能退。合理的利息肯定回不來。有人堅持要逆天,我也攔不住,但是我覺得不合理的費用肯定是可以操作的,我自己也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