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違約金可以減免嗎?
信用卡違約金是持卡人未在最後還款日還足最低還款額,銀行對其采取的違約處罰措施。因為借款人沒有按照信用卡借款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是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的,這個就需要支付違約金對銀行的損失進行賠償。 至於是否可以減免違約金,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不過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壹百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也就是說持卡人可以和銀行進行協商,所以也是有機會減免的。尤其是以下兩種情況,可以協商減免:
2持卡人是因為失業、疾病等原因導致信用卡逾期,那麽逾期後主動和銀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聯系,說明自己的經濟狀況,表明自己非惡意欠款,然後和銀行協商還款,銀行會酌情考慮,同意協商還款後,可以對產生的違約金進行減免。 2合同法第壹百壹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可以協商減免。壹般違約金超過欠款總金額的30%,是可以去法院仲裁要求減免。比如比如欠信用卡1000四年不還,銀行要求還9萬,這種情況可以去法院請求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