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下:
如果銀行已經報案,公安機關壹般在壹周之內傳喚持卡人,催促還款,或者直接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拘留。
1、信用卡透支後逾期不還款是壹種違約行為,銀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償還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滯納金、超限費等;如果銀行向法院起訴並勝訴了,持卡人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2、其次,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達壹定數額,逾期不還款,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逾期1萬以上,經發卡銀行催收2次並超過3個月仍為歸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3、最後,逾期不還款會給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記錄,會對持卡人今後的貸款等行為的順利進行造成影響。
擴展資料
1、用卡催收分為銀行內催和委外催收兩種,內催通常是指逾期三個月以上的客戶壹般由銀行客服提醒(M0期間)或電催部門電聯(M1、2期間)或各營業網點辦事處上門(M3期間)進行逾期款項催繳!
2、委外催收主要指信用卡中心對於壹些難處理,有問題,失去聯系或者小金額的客戶群在經過內部催收無果後委托給專業從事催收行業的公司(部分是律師事務所)進行催繳。
3、就是最後繳款日的第二天到下壹個賬單日。該時間段銀行記錄幾乎不損,但是會收取滯納金與全額的利息。該時段銀行壹般不催收,只會通過短信平臺或電話提示超過還款期。
4、是M0時段的延續,即在未還款的第二個賬單日到第二次賬單的最後繳款日之間,信用記錄會上傳中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極有可能影響如購房貸款或信用貸款之類的問題,同時會收取滯納金,如果是在第二個繳款日之前則只會收取到壹次滯納金。
5、否則收取到二次,利息是當前欠款金額復利收取!該時段銀行壹般會對金額較大客戶提醒式催收,也就是有信用卡中心的催收部門的催收員打電話提醒還款!也有的銀行在該時段不進行催收,目的是想多賺取滯納金和利息。
6、是M1的延續,即在未還款的第三個賬單日到第三次賬單的最後繳款日之間,信用記錄有較大影響,在銀行業征信記錄中會存在汙點,對以後的貸款,以及在較大型企業找工作都會有很大影響。會收取滯納金,如果是在第三個繳款日之前則會收取到二次滯納金。
7、否則三次,利息是當前欠款金額復利收取!該時段銀行壹般采取法催式還款,有相關的催收員打電話告知信用記錄的影響,等等不還款的後果,而且在該時段會聯系欠款人親屬,朋友,協助提醒欠款人還款。有些銀行催收強硬的,甚至會有催收員偽裝成相關律師給欠款人施壓,但有些銀行催收力度輕的在該時段也只是進行提醒式催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