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在特殊情況下,持卡人可以與銀行協商還款並簽訂個性化還款協議,將欠款及利息分為5年。簽訂協議後,信用卡不再產生利息,但仍會向賬戶收取原利息,但會有分期手續費。持卡人要申請止付賬戶時,要確保自己在銀行預留的聯系方式可用,不能因為不能按時還款而拒絕聯系銀行,導致止付賬戶申請被拒。
如果信用卡無法申請暫停支付,必須滿足某些條件:
1,確實是經濟能力有限導致無法還貸,但不是靠口頭說說。再怎麽可憐,銀行也是要靠證據的,所以需要提供工作收入、名下財產、目前負債率等資料來證明目前的經濟能力。銀行拿到證據後,會進行核實,然後酌情考慮。
2.如果信用卡還沒有,壹定不要逃避催收。如果失聯或換號聯系不上銀行,被銀行起訴後可能無法協商止付。銀行十有八九不會接受它。不要問為什麽,這是最基本的信任。
3.暫停支付利息是基於還款意願。雖然不壹定能全部還清欠款,但是過了期限已經有還款了,這種做法也會得到銀行的認可。比如壹個壹分錢不還的人,能力有限但努力還錢的人,銀行自然給第二個人機會。當然,滿足這三個條件不壹定能成功辦理停付利息,主要看銀行。
但即使銀行不辦理止付,但自身能力有限,還是要盡力還款。比如可以強制自己按照60期停付分期償還欠款,可以避免被認定為惡意透支,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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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後多長時間可以停止支付賬單:
申請暫停支付沒有明確的時間要求。如果用戶能證明自己目前確實無力還款,且主觀還款意願強烈,可以提供證明向銀行申請暫停支付。但是停付利息和掛賬的時間不能超過5年,並且在此期間必須堅持每月部分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