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用卡掛失,主卡要求副卡止付,逾期不還款,都可能導致信用卡的止付,信用卡在止付前無法繼續使用。同時,信用卡止付也會顯示在征信報告中。
銀行如何處理信用卡支付暫停?
1.逾期透支的,持卡人可在及時歸還逾期透支本息後,向發卡銀行申請取消止付。但銀行有權在終止支付前酌情減少金額,甚至有權減少高風險逾期持卡人的金額,不終止支付。
2.若因疑似取現而止付:持卡人在申請取消止付前需要提供合規的信用卡憑據(信用卡憑據包括信用卡收據、商戶發票等。,可以證明持卡人正常用卡)。
3.對存在潛在風險的客戶進行止付:銀行必須對持卡人的風險進行核查,消除潛在風險後,銀行將視情況終止止付。
4.對於偽卡辦理、偽卡等行為,銀行不會終止支付。
持卡人應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在還款到期日前及時還款,規範用卡行為:嚴禁惡意透支、取現、冒用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