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平時疏於還款,在發現逾期後,壹定要盡快還款,最好是全額還款。然後打電話給銀行的信用卡中心聲明沒有惡意。過去記錄良好,逾期時間短的,逾期後發現還款良好的,可以不記入不良記錄。以後千萬不要大意,壹定要註意銀行的賬單通知和催收信息,避免逾期。
2.有些人不經常使用信用卡。信用卡逾期,他們打算完全無視信用卡,既不還款也不註銷。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錯誤的。如果壹直不還,壹個月就會逾期壹次,也就是說壹個月會被記錄壹次不良信用記錄。而如果連續多月不還款,就會被銀行起訴,被判惡意欠款,信用記錄會變差,欠款數額會越來越大。在嚴重的情況下,妳將被處以罰款。
3.如果信用卡逾期,發卡行信用卡中心會催收。由於無知和盲目自大,有些人不僅不還錢,還通過更改地址和手機聯系方式“跑路”,讓銀行聯系不到自己,以為自己幫不上忙。其實這種做法是絕對不可取的。辦理信用卡時,妳的實名信息已經被銀行記錄。壹旦妳“跑路”,銀行會認為妳惡意透支欠錢,會報警。警察會把妳列為通緝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行多次催告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