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滯納金;
所謂的信用卡滯納金就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於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比例壹般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但是每個銀行關於滯納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信用卡滯納金的計算基準是最低還款額。運用公式表示是:最低還款額=(信用額度內)消費款的10%+100%提現金額+100%前期最低還款額應還未還部分+100%超過信用額度消費款+100%費用和利息+分期還款本期應還部分(分為有息及無息兩種)。
2、逾期利息;
目前信用卡逾期的利息是按日計算的,利率為0.05%,而且利息計算的日期是從使用信用卡消費的第2天進行計算的。比如在10號用信用卡消費了2萬元,還款日期為28號,那麽11號開始就開始計算利息了,假如到下個月的5號才把錢還上,要交的逾期利息就為20000X0.0005X26=260元。這只是逾期利息,其實還要繳納壹定的滯納金。
3、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
信用卡逾期不還款還會導致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壹般是
1)逾期六十日計入個人征信;
2)逾期九十日計入個人征信不良;
3)逾期超過九十日,銀行方面不再進行欠款催收,會向法院提起訴訟。不良信用記錄壹般5年後才可消除,嚴重的10年後才能消除甚至永遠進入黑名單。關鍵是在征信不良期間,不僅不可貸款,出國會受到限制,甚至買火車票和飛機票也會受到限制。
4、訴訟費用
銀行會把妳告上法庭,在這個期間產生的訴訟費用,也是要信用卡持卡人承擔的。
5、惡意透支者甚至會面臨刑事責任。
還有壹些人說,索性惡意透支完之後就拿著錢移民到國外,讓自己變成外國人,這樣自己就可以享有壹定的豁免權。別做夢了,豁免權,僅是對外交人員或聯合國國際組織人員的,而且即使對以上這些人壹般也僅是民事豁免,刑事輕易不會被豁免。對於惡意透支,刑法給出的處罰規定是非常嚴重的,
《刑法》第196條規定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