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幫助別人用信用卡支付。其實這是壹個很簡單的方法。就是用另壹張信用卡幫朋友刷卡,讓他們自己付現金,等有了現金再還另壹張信用卡。這種方式適合於較小的還款。
3.刷pos機還款。用信用卡在pos機上刷卡,商家會給妳現金。需要註意的是,這種方式其實屬於信用卡套現,有壹定風險。而且信用卡套現商戶客戶多,套現商戶的pos機容易被銀行盯上,容易造成持卡人被銀行封殺。
最早的信用卡出現在19年底。從65438年到80年代,英國的服裝業發展出了所謂的信用卡,旅遊和商業部門也緊隨其後。但當時卡只能用於短期商業信用,錢還是要按需還,沒有長期違約,沒有信用額度。
信用卡壹般為特殊載體塑料卡,長85.60 mm,寬53.98 mm,厚1mm,正面印有發卡機構名稱、有效期、編號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芯片、磁條和簽名條。持卡人可以用信用卡購物、消費、向銀行存取現金。
據說,20世紀50年代的壹天,美國商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在紐約的壹家餐館招待客人。吃完後,他發現自己忘了帶錢包,不得不打電話讓妻子帶現金到餐廳結賬,他深感尷尬,於是麥克納馬拉萌生了建立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天,麥克納馬拉和好友施耐德共同投資1萬美元,在紐約成立了大來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來俱樂部。Diners' Club為會員提供壹張可以證明其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有了這張卡,會員可以在指定的27家餐廳消費,而不用付現金。這是最早的信用卡。這種不需要銀行辦理的信用卡,屬於商業信用卡。
信用卡之間相互還款的弊端:
1,賠錢。幾張信用卡互相還款,其實就是通過信用卡還款的方式。代還需要第三方付費。萬壹這個第三方不靠譜,攜款跑路,被刷走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2.信息泄露。還有就是第三方支付不可靠的問題,可能導致信用卡信息和個人信息泄露,造成被盜刷的風險。如果被盜,只會被認為不吉利,銀行不承擔責任。
3.信用缺失。信用卡替代還是套現行為。萬壹銀行認為有套現風險,降低信用卡額度還是小事。如果卡被封或者被記入信用記錄,那就麻煩了。以後想申請信用卡或者貸款的時候,就不太好辦了。
4.承擔法律責任。信用卡套現是違法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還有可能坐牢。這種情況真的發生過,最好不要碰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