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NPC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刑法關於盜竊罪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壹條
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