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信用卡詐騙罪是指為了非法占有,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追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虛假身份證明詐騙取得的信用卡,或者使用無效信件,利用信用卡或者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2、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比如甲惡意透支信用卡2萬元,符合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