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滯納金怎麽算的
信用卡滯納金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10元人民幣或1美元。
壹,信用卡滯納金的規定
滯納金作為壹個投資理財術語,最初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壹種類型,但是在實踐中並不限於行政法領域。學界普遍認為,信用卡滯納金實質上是“違約金”之壹種。眾多的判決也表明,民事合同中的滯納金等視為對違約金的約定。
信用卡違約金,並非商業銀行自行設置的收費項目。中國人民銀行1999年頒布《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發卡銀行對貸記卡持卡人未償還最低還款額和超信用額度用卡的行為,應當分別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和超限費。”
也就是說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壹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但由於各家銀行政策的不同,所設的最低額度也不盡相同。
介紹壹下壹下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最低還款額-還款金額)0.05=滯納金。
舉個例子,上個月用信用卡透支了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在最後還款日,只交了200元,那滯納金就是(1000-200)0.05=40元。
雖然各個銀行都遵守百分之五的收取標準,但起步價有所不同的。比如交行和招行就是要收取最低10元或1美元。
二、怎樣的情形構成信用卡罪
根據現行刑法第196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屬於信用卡罪: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這裏所說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
三,而“非法占有為目的”也是有壹般規定的:
(1)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2)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3)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4)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5)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6)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四,具體的量刑,還需根據金額來定:
用偽造的信用卡、假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的:
1、數額較大(5000元-5萬元):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5萬元-50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50萬元)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信用卡逾期的利息和滯納金是多少?
如果信用卡消費到期沒有還款,將收取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RMB20元或USD3元),並按每天萬分之五收取利息;如果按最低還款額還款,不收取滯納金,按每天萬分之五收取利息。
舉例說明:
_李先生的賬單日為每月18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7日;
_4月18日銀行為李先生打印的本期賬單包括了他從3月19日至4月18日之間的所有交易賬務;
_本賬單周期李先生僅有壹筆消費——4月15日,消費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_李先生本期賬單的“本期應還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元;
_不同的還款情況下,李先生的循環利息分別為:
_若李先生於5月7日前,全額還款1000元,則在5月7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0元,帳單余額為0元。
_若李先生於5月7日前,只償還最低還款額100元,則5月18日的對賬單的循環利息=16.40元,帳單余額為916.4元。
具體計算如下:
1000元×0.05%×22天(4月15日-5月7日)
(1000元-100元)×0.05%×12天(5月7日-5月18日)
循環利息=16.40元
_若李先生未還任何款項,則5月18日的對賬單的滯納金和循環利息=37元,帳單余額為1037元。
具體計算如下:
滯納金:100010%5%=5元20元
利息:1000元×0.05%×34天(4月15日-5月18日)=17元
中國銀行信用卡的滯納金怎麽算?
若您的中行信用卡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最低還款額,銀行將會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還款違約金。還款違約金(即滯納金)的具體計算方法為:還款違約金(即滯納金)=(最低還款額-已還款金額)×5%。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信用卡滯納金多少的介紹就聊到這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