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在壹起涉信用卡案件中,駁回了銀行對信用卡逾期還款的要求。這個判決是不是意味著滯納金不用再交了?
收滯納金被判“違憲”
截至2015年6月8日,被告沙某某信用卡欠款銀行375079.3元,原告
法院判決邵某某向原告支付截至2065,438+05年6月8日的本金及利息375,079.3元,以及自2065,438+05年6月9日起的利息(利息計算方法:以339,659.66元為本金,按年利率24%計算,直至本息支付之日止)。也就是說,法院駁回了銀行繼續收取滯納金的請求。法院認為,信用卡本質上是貸款業務,月息5%,年利率高達60%,已經遠遠超過了最高法規定的民間借貸不得超過24%的紅線。
值得註意的是,法院在此首次引用憲法論據(民間借貸24%為紅線,銀行的信用卡利息不能超過這個上限),駁回了高額信用卡滯納金的合法性。
這壹判決引起了激烈的爭議。
判決結果出來後,壹時間之內,信用卡的滯納金再次被推到了爭議的風口浪尖。
支持者認為,銀行發行信用卡之初的商業邏輯是,銀行為信用卡持有人提供20至50天的無息貸款,不需要個人支付任何抵押或擔保。在這個過程中,銀行承擔了很大的風險。“個人在辦理信用卡的過程中與銀行簽訂了業務合同,違規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滯納金也能起到警示作用。”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董希渺說。
對手說銀行信用卡規定太多不合理。雖然滯納金可以高於壹般貸款利率作為罰息,但60%的年化率還是高很多。以房貸為例。目前經過幾輪降息,壹年期貸款利率基本維持在略高於4%的水平。
網站查詢:是否要繼續繳納滯納金?
本院判決的依據是滯納金收取的利息過高,超過24%,並不是否定滯納金本身。此外,征收滯納金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仍然有效。此外,銀行是否會上訴還有待觀察。不過還是要再次提醒妳,信用卡盡量不要逾期,最好能及時還清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