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托運超過20公斤,逾重行李按照經濟艙票價的百分之1.5的費率收取逾重行李費。
乘客只要行李物品在規定的重量之內托運,都是不需要收取托運費用的。對於購買經濟艙的乘客,免費辦理行李托運的重量是20公斤,公務艙乘客是30公斤,頭等艙乘客是40公斤。如果乘客是購買嬰兒票,就沒有免費托運行李額度。
以國內航班為例,當辦理托運物品的重量超過20公斤,此時超出的部分重量就會以每公斤根據經濟艙全票價1.5%來計算。在計算托運費用的時候,需要先把免費托運的限額重量減去,然後再去計算。
乘客在辦理行李托運的時候需要註意,包裝必須要完整,捆紮牢固,確保行李在運行期間能承擔壹定的壓力。如果有行李需要托運,在辦理值機手續期間壹起辦理完成即可。
行李托運不能攜帶的物品
1、貴重物品:筆記本電腦、現金、信用卡、珠寶首飾。
2、急用物品:護照、身份證、藥品、商務文件。
3、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托運。
4、刀具利器或鈍器: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
5、個人化妝品:隨身攜帶化妝品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容積超過100毫升的化妝品,請將其放入托運行李中托運。
6、酒類物品只能托運: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小於或者等於24%的,不受限制;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在24%-70%之間的,每人交運凈數量不超過5升;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於70%的,不應作為行李交運。